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土地 |
标 的 量 | 5464.62㎡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航运路7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未办理房产登记,但有处置权 | |
其他披露事项 | 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存在合同约定解除情形的,按照租赁合同解约当年的租金标准,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市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第18号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6)第19号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天房评字【2026】第0902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航运路7号,园区内另有31户不具备房改条件职工宿舍,其中一栋二层简易楼居住30户、院内东楼二层南侧居住1户。土地证证载面积9939.10m2;可租赁面积5464.62m2,原用途为物流仓储。看房联系人:张老师0531-87087323、87087381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标准 | 80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80万元/年,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1%的上涨,免租期六个月。另收取安全保证金7万元、租赁保证金7万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合同签订后每半年预收一次租金,付款方式为转账。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出租用途为合法经营,承租方不允许从事大型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存放及经营等业态。 | |||
租赁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为企业的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 3.与出租方存在未结案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的不得参与。 | |||
其他标的要求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承租方需对园区整体进行投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给排水改造、雨污水改造、消防改造、路面改造、用电线路改造、楼体粉刷、根据自有业务开展情况的变压器增容、增设提供给宿舍居民住户无偿使用的永久固定式厕所、宿舍上下水改造、园区内房屋全面鉴定及维修加固等,改造建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出租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过程中,相关手续及配套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改造完成后,承租方提供至少由设计院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验收的合格证明材料。 2.租赁期间,园区内所有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宿舍区域的维修维护工作、园区内租赁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将全部产权(改造后的固定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等)向破产清算公司无偿移交。 3.该园区有部分宿舍,需承租方负责园区宿舍的水电费收取工作并承担水电价差,承租方需配套宿舍公用卫生设施(厕所),宿舍公用卫生设施(厕所)的水电费及维护保养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于任何第三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转租或分租期限不能超过主合同签订期限。 5.租赁合同签订时相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有的安全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承诺,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出租方交纳7万元安全保证金及7万元租赁保证金。 6.报名须具备出租方出具的现场查勘确认书。 7.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8.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保证金额 | 7万元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帐 号:531908237410901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9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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