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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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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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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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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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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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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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改投[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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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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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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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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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病房15500平方米,改建病房94间;增设独立卫生间18间;改造独立卫生间126间;病区环境优化15500平方米;适老化改造:治未病中心增设电梯,连廊;安全保障: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管网进行改造,治未病与消供楼屋面约1000平米漏水处理。现有地下室配电房,发电机房搬迁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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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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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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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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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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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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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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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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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勘察,监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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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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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6.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6.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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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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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至2025-11-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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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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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至2025-11-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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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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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 年 10 月 15 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2003 年9 月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近3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房屋建筑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查询的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或其他可证明项目中标金额的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人员所有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信息一致);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材料。) 4、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人员证件扫描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发送至169209023@qq.com邮箱。 5、本次比选代理机构采用择优方案选定,方案如下: 一、资格审查: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掉不符合比选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 二、资格通过的单位,就业绩、人员、服务等方面比较择优选取中选单位。 三、择优方案: 择选流程: (1)、资格审查:在系统中仅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掉不符合比选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 (2)、资格通过的单位,就业绩、人员、服务等方面比较择优选取中选单位。 (3)、择优流程: 1、按投标人招标业绩个数择优确定: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房屋建筑工程类招标业绩数量≤10个为良,>10个为优。 2、若投标人业绩都为优时,按拟配备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数量择优确定: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5个为良,>5个为优。 3、若拟配备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数量都为优时,按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择优确定:按项目组人员具有的相关证书数量择优确定(相关证书是指:、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评标专家证书),人员证书≤4类为良,>4类为优。 4、若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都为优的,按项目服务方案综合择优确定,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代理实施方案,②代理工作目标管理,③招标代理工作流程,④项目人员组织分配,⑤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⑥廉洁保密管理措施,⑦质疑投诉处理办法,⑦信息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⑧内控制度及执业监督,⑨应急保障及风险防控措施。服务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整细致准确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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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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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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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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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889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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