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招标公告》招标内容澄清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招标接相关文件通知,需要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由中标经营者待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第一笔融资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单位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澄清为:
“投标有效期:90天。”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内容有调整。
澄清为: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别说明
以上澄清内容相同的,同步澄清,并以最终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并理解。
上海汨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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