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700-02248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印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印刷服务
供应商名称:古塔区银和文化广告传媒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二段30-2号
中标(成交)金额:8,424.61(元)
评审报价:8424.6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印刷服务(C23090199其他印刷服务)
服务范围:印刷服务
服务要求:一、印刷品墨色要求色相正确、均匀,叠色光亮,墨色柔润,印记边缘光洁。 二、印刷网纹层次丰富,网点清晰。 三、印刷图案牢固,能长时间保存,文字、线条等内容清晰、完整、不残缺、不变形。 四、印刷色图套印准确、误差小于0.3mm。 五、数码图文、文化展板等宣传品的排版、材料及制作流程均需满足广告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且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无论以任何理由出现2次无法供货或达不到货品规格要求的情况,即停止供货资格,交货期限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5日。
服务标准:一、服务形式:打印、排版、印刷、装订、配送一站式服务。不得对本项目中的任何服务内容进行分包或者转包,全部印刷服务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二、供应商负责打印稿件,三次校对清样,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成品送至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任务。如成品出现纸张品位不合格、排版错字、印刷污损、装订错误、数量不足等问题,应重新或补充印刷。 四、供应商要指定专人与采购人通联,保障信息沟通顺畅,确保送稿、送货及时。 五、如遇采购人所提供的印刷品未在上述《采购需求清单》中列出时,双方协商按照同类产品并根据供货当时市场行情按市场最低价格报价并供货。 六、印刷品排版完毕后,供应商必须将版样送交采购人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印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丽琴、郭宁、孙博、赵凌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方式:1874163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6-21108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5-210700-02248锦州市公安局印刷服务(1).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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