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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

焦作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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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2.2 项目概况: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主要内容为DN800保温管采购,厚度:12毫米;钢管材质标准:Q235B;保温发泡标准:GB29047。(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4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日历天内。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月     日       时00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2#厂房308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王女士  

电    话:0391-535719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诚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总部新城1#楼306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137217778

 

1.1.4

 

项目名称

 

世纪路(普济路-民主南路)供热一次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1.1.5

供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1.1.6

 

项目编号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1.3.2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3.4

质保期

2年;成品管道使用寿命30年

1.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5

 

费用承担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月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 23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 23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方式:转账、保函、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民主南路支行

账  号:

3、投标方必须在2025年  月  日17时(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收款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出具转账单或电子保函相关证明。

特别提醒:

(1)投标单位转账方式递交的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上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2)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在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后进行电子保函申请,按要求操作,在线选择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银行/担保机构,由银行/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4、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自结果公示发布1个工作日内退回。

依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效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焦工改(2024)1号)文件,焦作市添翼计划建筑业企业梯次培育名录企业参与我市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

(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

(2)所有要求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单位的 CA 印 章。

(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 章。

(4)所有要求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以用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 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壹份(*.njztf 格式及 PDF 格式,包含两

 

 

 

 

3.7.5

电子投标文件

种格式文件),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备。(注:中标单 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使用 CA 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 交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标时无须提供,具体份数另行通知);未 中标的投标单位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 时间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 文件格式为“*.jztf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 止时间

 

2025年  月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

(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系统的 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 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如系统故障需上传非加密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示将非 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C、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请在工作 时间与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91-3568813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线签到、解密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后30分钟内。

现场开标地点: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管委会西门创新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开标方式,载明开标大厅网址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共 5 人, 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在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采用电 脑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3.4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 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6.3.5

 

评标方式

网络电子评标(默认)

□纸质评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由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付款方式

交货验收合格后,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10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小写:人民币 4666308.11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陆千叁佰零捌元壹角壹分整)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 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应独 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 致 ”,则视为其投标无效(即废标),并承担因“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所造成的 不良后果。

10.3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请登陆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查看。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 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0.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 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 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该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目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部分 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决定,其他 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台上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电子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 中心网上进行提问并匿名电话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交易 中心网上进行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答疑文件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媒体上向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中心网上 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不回复的视为已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将在招标 公告发布的同媒介上向投标人公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 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资格审查资料;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服务方案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函 ”的要求填写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件“投标函附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回工作。中标候选人公示当日,退回非候选人投标单位保 证金。结果公告发布当日,退回除中标人以外的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合同收到(看原件 留复印件)当日,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若招标失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招标人按条款 1.4.1 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3 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 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 是否完整、正确。

b、如系统故障需上传非加密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示将非加密文件递交 给招标人。

C、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请在工作时间与焦作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91-356881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 出任何修改。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 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线签到、解密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后 30 分钟内。

现场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第   开标室    号机

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 ”专区的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3.开标程序是不见面开标。

备注: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由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 功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 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1.

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3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3.1 项规定

供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3.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的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标:50 分

商务标:30 分

综合标:2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A*50%+B*50%

A 值:招标控制价

B 值:1.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在控制价 95%(含)-100%(含)之间的算 术平均值;

2.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控制价的95%时,以控制价的 95%为评标基 准价。

注:1.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同样按照本办法参与评审。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

4(1)

技 术 标 评 分 标 准

 

 

整体供货方案

整体供货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明确可行的(10-15 分); 整体供货方案安排比较合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5-9  分);

整体供货方案安排一般的(0-4 分);

 

 

0-15 分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的(8-10 分);

质量保证措施整体较好的(4-7 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有效的(0-3分);

 

0-10 分

 

 

 

 

 

验收方案

(1)方案提供的测试、验收依据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准确完整,方案制定的测试、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注意事项周全详实,测试、验收环节和内容设置合理、全面(9-12 分);

(2)方案提供的测试、验收依据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准确,方案制定的测试、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注意事项较完整,测试、验收环节和内容设置简单(5-8 分);

(3)方案提供的测试、验收依据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未提供,方案制定的测试、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注意事项简单,测试、验收环节和内容设置简单(0-4 分);

 

 

 

 

 

0-12 分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4-5分)

应急预案较科学合理(2-3分) 应急预案一般(0-1 分)

 

0-5 分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科学合理(6-8 分) 服务承诺较科学合理(3-5分) 服务承诺一般(0-2 分)

 

0-8 分

 

2.2.

4(2)

商务

标评

分标 准

30 分

 

投标报价评分

(满分 30 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 25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 基准价时,每低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5 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最多加 5 分;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5 分的基础上  扣 1 分,扣完为止。

备注: 以上参与算分的报价,均为含增值税价

序号

项     目

评  审   标   准

评审得分

2.2.

4

(3)

综 合 标

 

企业业绩

提供近三年以来(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满分 8 分。(需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0-8 分

 

 

评 分 标 准

 

优惠承诺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 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3<得分≤6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 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履职尽责承诺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 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

3<得分≤6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 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

1≤得分≤3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 标 详 细 程 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 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 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 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 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 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 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招标文件、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 据。

A3. 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形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0.2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 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 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2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 评审和评分,技术标的得分记录为 A。

A4.3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A4.3.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

A4.3.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

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清单报价的“偏差率 ”。

A4.3.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 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A4.4 综合标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 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

A4.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 3.2.4 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 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 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7  汇总评分结果

A4.7.1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 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7.1 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 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 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 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A5.1.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 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 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 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废标情况说明(需说明非标的具体理由、依据);

(5)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 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 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折扣及价款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期

1

2

合计金额(大写):      (含【13】%增值税)

注:以上金额包含运费、卸货、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在本合同之外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DN800保温管采购,厚度:12毫米;钢管材质标准:Q235B;保温发泡标准:GB29047,使用寿命30年。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经验收完成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完成后【24】个月,并提供相关作业指导书及技术支持。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送货到达【】,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平稳运行无异常,甲、乙双方验收,确认满足要求后,甲方应该在30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如设备出现异常,不满足验收条件,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再次提请甲方进行设备验收;一个月内无法解决异常,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所有设备在现场通过终验收合格后,且开具合同全额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收取合同总额,货款使用电汇。                         

第十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的,每逾期1日,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7】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出现争议,以技术协议、合同为序解释。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税号:

 

 

乙方(章):

地址:

税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手机: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行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Φ955*14,双面埋弧螺旋缝焊接钢管Φ820*12 公称直径800mm以内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Φ955*14,双面埋弧螺旋缝焊接钢管Φ820*12 公称直径800mm以内

m

 

2782.66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                  元 (¥         ) 的投标总报价(含增值税),供货期:                , 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元)

(含增值税)

 

大写:                           小写:               元

投标总报价(元)

(不含增值税)

 

大写:                           小写:               元

供货期

投标质量

质保期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

问题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参数

出厂

厂家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元)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

投标总报价(含增值税):           元  (大写: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单位可跟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填写此表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信誉要求等。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服务方案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 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              (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其他材料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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