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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河镇刘福路北段积水点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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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琉璃河镇刘福路北段积水点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8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2630-XM001

项目名称:琉璃河镇刘福路北段积水点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1.5332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含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蓄水池工程等改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承诺

3.2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6至2025-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方式: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北京市房山区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65号楼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5-04-2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北京市房山区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65号楼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执行。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062号

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建筑业

8.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2月08日

9.中标企业有融资需求的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规定进行融资。

10.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11. 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昊荣博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单位:北京昊荣博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65号楼一层

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5632215000

投诉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1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 CA 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2.1 办理 CA 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 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 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 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1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

联系方式:张新凯,61393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昊荣博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65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王思,15632215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

电 话:15632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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