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因[POWERCHINA-0113008-250043]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项目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6月30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AC-13 | 吨 | 75 | |
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115 | |
3 |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 | PC-3 | 吨 | 4 | |
合计: | 吨 | 194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综合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使用项目施工现场交货价)包括沥青混凝土的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含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后至项目工程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技术标准:
报价人保证销售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附件2技术标准要求。
5、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5.1报价人为沥青混凝土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5.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5.3报价人需提供一年内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
5.3 报价人提供自2021年至今沥青混凝土材料的供货合同至少3份,且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体现合同金额)。
5.4 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代理商和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采购项目。
6、报价担保
6.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方式;
6.2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6.3采用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
6.4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如下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金曲路26号百谷公寓一期中国电建,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17703805499。报价人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6.5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6.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6.6.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比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评审确定原则:
7.1当各报价人税率不统一时,价格评审以经算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7.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7.3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根据最终报价推荐1-3名入围供应商。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货款的结算:先货后款,入围供应商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验收完成后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8.2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入围供应商于办理结算后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结算款100%的付款支付。入围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报价人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向入围供应商支付货款。
入围供应商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入围供应商也不能委托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采购人产生税务风险,造成采购人税款损失的,入围供应商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以收到采购人支付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8.3采购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后,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入围供应商同意给予采购人1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9、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集采平台向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电建市政公司水环境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金曲路26号百谷公寓一期中国电建
邮编: 523066
联 系 人: 王君
电话: 15932336949
电子邮箱: 804946742@qq.com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06月25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