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范围为“全国”,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