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岭高新智造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园 | 项目代码: | 2412-330703-04-01-509343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国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210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901-907 | ||||
联系人:胡工 | 联系人:杨文斌 | ||||
电话:13957974405 | 电话:15105797654 | ||||
标段(包)名称: | 江岭高新智造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园配电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838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提疑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能力” 评审项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该加分条款设置不合理,职称专业与本项目工程内容不匹配。答疑1:招标文件资信评审因素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中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指的是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称序列(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电工程、安装、电力、电气、自动化、智能化、仪表系统、供配电、输变电、送电、暖通、设计、监理、结构、岩土、勘察、市政、公路、桥梁、水利水电、通信、消防、钢结构、城市照明、燃气、给排水、装饰装修、建筑机械等)。提疑2:本项目是否存在总包配合费?答疑2:不计取总承包配合费,本工程所有款项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进行支付并负责总承包管理工作(包括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等)。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费用由本分包项目中标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东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9-8219198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5 16:1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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