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建编号: | 4201052605080001 | ||||||||
| 报建名称: | 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三角湖北路) DN300-DN600 给水管道新建工程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9221824151472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三角湖北路)DN300-DN600给水管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汉阳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汪小南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丹妮 | 招标联系电话: | 13212728217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朗、蔡雯雯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062985988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快活岭路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规模: 新建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三角湖北路)给水管道DN150~DN600,管道工程总长度6794米。其中: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龙阳湖南路)西侧新建一排DN600毫米给水干管约2857米;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汉阳大道)东侧新建一排DN300毫米配水管约206米;快活岭路(龙阳湖南路~新天南路)东侧新建一排DN300毫米配水管约1493米;快活岭路(龙阳湖南路~三角湖北路)西侧新建一排DN300毫米配水管约1117米;连接沿线用户及配水管、交叉道路现状管道建设DN150~DN800支管约1121米 。 招标范围:快活岭路(汉阳大道北-三角湖北路)DN300-DN600给水管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本工程涉及的初勘、详勘等勘察工作)等相关工作(满足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以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修补等)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375.3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阳审批建[2026]4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招标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设计规范和图纸审查要求以及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要求。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10-13 17:00 ~ 2026-11-04 09:59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759.28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老证)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②具备一项类似勘察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注: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备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同时具备类似勘察项目业绩和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勘察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少于1350.8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管道)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如业绩范围不含勘察内容,须同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类似勘察项目是指投资额不少于1350.8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管道)勘察,类似设计项目是指投资额不少于1350.8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管道)设计,类似施工项目是投资额不少于1350.8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管道)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备注: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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