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信高财磋商采购-2025-10。
采购项目名称:中豫新能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A3厂房压缩机采购安装及动力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6日。
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信高财磋商采购-2025-10-1 | 工程量清单所含 全部内容 | 河南金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6号楼1单元302 | 2998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中豫新能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A3厂房压缩机采购安装及动力配电工程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20 日历天 | 许真付 | 豫 241202198405 |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娄欢(业主评委)、阮功成、包胜芳。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32100.00元。
五、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结果公示期限
1.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2.公示期限: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中豫新能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汇盈大厦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6-371200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1号楼1单元19层1924号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电话:1393766596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电话:13937665963
4.监督单位:信阳工业城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371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