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394
二、项目名称:庭审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16号4号楼2层 | 3,000,000.00元 | 单个法庭/调解室庭审一体化服务保障(单价):138元
| 9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0030300 | 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 庭审一体化保障服务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范围”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届满或合同金额使用完后自动终止合同。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武、张梅、冷祯孝、杨兰清、龚崇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律累进法下浮20%进行计算。服务项目:(1)中标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的金额再下浮20%后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的按照1.5%计算,500万以内的减去100万后按照0.8%计算,1000万以内的减去500万后按照0.45%计算,5000万以内的减去1000万后按照0.25%计算,10000万以内的减去5000万后的金额按照0.1%计算,各档金额合计后下浮20%后的金额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金额:2.48万元;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龙支行营业室 联行号:102651021005 账号:4402 2100 1900 7752 50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3871。
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8291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87088759、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郭女士
电话:028-87088759、86115713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