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港新生圩分公司4204库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京港新生圩分公司4204库棚建设项目已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开委行审备【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1号
2.2 招标范围:对公司件杂货区的机修车间、流动机修库、流动队大楼、木材库等建筑物拆除,形成整体地块。新建4204库棚,平面尺寸200.35*90米,面积大约18000平方米,口高度11.92米,采用钢筋混泥土排架轻钢结构屋顶,混疑土地面承载力为8吨/平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386507.78元(含税)。
2.5 工程规模:对公司件杂货区的机修车间、流动机修库、流动队大楼、木材库等建筑物拆除,形成整体地块。新建4204库棚,平面尺寸200.35*90米,面积大约18000平方米,口高度11.92米,采用钢筋混泥土排架轻钢结构屋顶,混疑土地面承载力为8吨/平方。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为港口码头建设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应符合港口工程质监及验收标准,投标人应具备年审合格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或2024年(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港区附属房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3.1.4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格式自拟)】;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最近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2)企业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扫描件。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将按无效标处理,并纳入江苏省港口集团失信名单。
3.1.6信誉要求:(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d.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sysCode=gb。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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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D=(A×40%+B×60%),其中,A值=投标控制价上限;B值: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E1=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E2=0.1;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施工组织设计(0~1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体规划、进场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关键工程及部位的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可行性高、内容全面,作业手段方法成熟的,得8.5-12分;2、方案可行性一般、内容略有缺失、作业手段方法基本可行的,得4.8-8.4分。3、方案可行性较差、作业手段方法一般的,得0.1-4.7分。未提供不得分。 | 12.00 | 质量保证措施(0~9.00) |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尤其是钢结构廊道工程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进行打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针对性的,得6.4-9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针对性较强的,得3.7-6.3分;3、质量保证措施不详细、内容略有缺失的,得0.1-3.6分。未提供不得分 | 9.00 | 对重难点工程的认识(0~7.0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认识进行评分。1、对重难点工作认识到位的,得5.0 -7分;2、对重难点工作认识较为到位的,得2.9-4.9分;3、对重难点工作认识不足的,得0.1-2.8分。未提供不得分 | 7.00 | 设备(0~1.00) | 对拟投入本标段的设备进行评分,得0.1-1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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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经理业绩(0~4.00)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单个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港区附属钢结构仓库(库棚、厂房)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加2分,此项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同时得分。 | 4.00 | 拟投入的其他人员(0~2.00) | 对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的数量、经历等进行评分(0.1-2分) | 2.00 | 企业业绩(0~5.00) |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单个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港区附属钢结构仓库(库棚、厂房)施工总承包项目加1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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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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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重新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9.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乡新生圩新港大道101号 | 地址: |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孙志炜 |
电话: | 025-58584365 | 电话: | 025-83202728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单位自行监管(电话:025-5858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