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HB1002718 |
|---|---|
| 项目名称 | 利川市都亭办事处普庵村十组房地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恩施州新瑞途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05.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41.62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交易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因标的资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若需将标的资产先行转移到转让方名下,则由转让方先行依据(2023)鄂2823执恢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办理,因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先由转让方代缴,以及可能需要缴纳罚款及补缴城市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将上述费用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2)转让方将标的资产过户到受让方名下时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及本项目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纳;(3)转让方负责将标的资产权证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移交;(4)本项目交易转让方应支付给交易机构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约定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交易受让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以最终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协议成交按照最终成交金额的0.85%收取,竞价成交,按照最终成交金额的2%收取。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智德益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5】第11-00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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