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重庆市武隆银盘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采购需要,我单位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1月12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11月11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Ⅰ级 | t | 1557.474 | |
2 | 粉煤灰 | F类Ⅱ级 | t | 20108.8007 | |
合计 | 21666.2747 | ||||
注:以上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0.3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5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时间截止时间将延长10分钟。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粉煤灰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银盘抽蓄项目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方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4、质量标准或要求:粉煤灰质量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 5055-202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2014)、《粉煤灰试验规程》DL/T 5532-2017等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供货期间,如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5、质保期:6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6.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近三年(2023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文件需清晰可辨认)。
6.3.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来(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的粉煤灰供货合同业绩,签订的钢绞线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关键内容需清晰可辨认)。
6.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内容需清晰可辨认),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6.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7.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付款比例: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8、验收方式: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买、卖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数量、外观验收及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规定抽样送检;
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退换货责任。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每批货物验收无误且资料齐全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9、响应保证金:
9.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9.2 金额:人民币8万元整。
9.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处(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有效期为90天,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9.4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9.5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10、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二章报价函格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近三年(2023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4.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
4.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内容需清晰可辨认),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7、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银盘抽蓄项目部
地 址: 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
联 系 人: 贾国强
电 话: 13613495907
电子邮箱:1308996010@qq.com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银盘抽蓄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
联 系 人:贾国强
电 话:13613495907
电子邮箱:1308996010@q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银盘抽蓄项目部
电 话:13529894655
电子邮箱:1257632120@qq.com
八、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0871-63409022)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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