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TA010014-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28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万元)
6、最高限价:26(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里新村1#、4#、5#、8#、10#、21#共6栋楼外立面改造,2#楼、3#楼沿街商业屋面防水改造电缆沟改造,沥青混凝土摊铺,宽边井盖更换,停车位改造;红港新村4#、9#、11#、13#、16#共5栋楼外立面改造,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应急照明改造,沥青混凝土摊铺、宽边井盖更换;鸡山新村41#、42#共2栋楼外立面改造,新建社区活动用房应急照明改造;六泉湖小区屋顶防水改造,消防改造;桐岭新村计划生育服务站消防整改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1.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1.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1.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1.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0、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6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1.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7%BD%91%E4%B8%8A%E5%8A%9E%E4%BA%8B%EF%BC%8C%E5%B9%B6%E6%8C%89%E7%BD%91%E4%B8%8A%E6%8F%90%E7%A4%B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2%E6%9C%8817%E6%97%A5%E8%87%B32025%E5%B9%B412%E6%9C%8829%E6%97%A517%E6%97%B600%E5%88%86%E6%AD%A2%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3%80%8A%E5%AE%9C%E6%98%8C%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8A%95%E6%A0%87%E4%BC%81%E4%B8%9A%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3%80%8B%EF%BC%89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
2、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本项目全过程代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方式:0717-6938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联系方式:15090894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卿
电 话:150908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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