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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供应商被否决原因:无
4.供应商投标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富达金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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