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虞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9-411425-04-01-731443 (如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共虞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虞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商工程〔2026〕015号 ;项目编号: 虞财采招-2026-1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地上3层,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力、消防、停车位等设施。
2.4建设地点: 虞城县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一 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10641316.6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211856.52 元;措施费:925644.8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23840.52元;暂列金额: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0000 元;规费:271333.99 元;增值税:878640.82元);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2.10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6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3.2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需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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