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1-2026-14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茅林路两侧林木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17.6853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8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8日1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9日10:0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1、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茅林路两侧林木拍卖,林木数量合计约698株,蓄积量合计约505.2586立方米,林木种类为杨树。起拍价17.6853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参考安徽省吴楚林业规划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我们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明细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位于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茅林路两侧,具体以实物信息为准。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2、本次意向竞买人必须联系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公告期 |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8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2026年11月17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外观、数量、地径、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代理机构对该标的不做任何瑕疵担保承诺。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联系代理机构前往现场看样确认,并签署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2、本次竞得标的实际数量、质量等与公告中的有差异的,以实际为准,误差不作为调整价款和佣金的理由。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竞得人自行采伐并装运所有林木,林木须采伐至地面以上5至10厘米,采伐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不限于搬迁费、人工费、运输费、砍伐费以及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赔偿罚款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林木采伐、清运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期满后未采伐完成的,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1000元每日计算。 4、采伐标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可破坏周边建筑、道路和市政设施等,把对原生地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5、采伐过程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采伐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有损害,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采伐、装运、清理等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需有意外保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委托人不提供堆放场地,道路两侧严禁堆放标的物,采伐完成后买受人须及时装运。如发现违约堆放,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因施工堆放造成道路通行不畅或引发交通事故,或因存放场地无人管理致使本拍卖标的内动产部分遗失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在标的采伐过程中不排除会发生纠纷的可能,故为了本次标的顺利交付,尽量避免各方发生矛盾,有意竞买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标的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参与竞买。 8、买受人如需将拍卖标的运出本市、县范围外的,其运输、销售必须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在外运过程中出现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10、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保证标的采伐、装运、清理过程中无安全事故且买受人服从管理、按期运出并确保周边建筑、道路受损得到及时恢复,买受人若完成采伐、装运、清理工作且无安全事故、无违约行为,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5日内退还买受人。 11、标的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1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3、若竞买人存在失察行为,或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监督管理部门:含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含山县政务中心四楼416室 电话:0555-4311287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26年11月18日10:00止。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3、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小马易采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本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三,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934004010028610026),竞得人在3日内持汇款凭证到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办理成交手续。 5、成交后竞得人需向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建设方(马鞍山市汇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公告附件。如对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软件服务费的计算或支付等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马鞍山市汇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200515。 6、违约警示:竞得人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价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①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账户无息退还手续。 ②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及软件服务费)并符合退款条件后,经委托人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账户无息退还手续。 ③若竞得人存在违约情形,由委托人向交易中心书面提交保证金处理意见,收到处理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汇款手续。 ④成交结果公示满30日后,若委托人仍未明确保证金处理意见,由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将竞买保证金汇至委托人账户,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汇款手续。 户名: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户:20010207196566600000013 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头支行 |
交易方式 |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2、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https://www.masxmzx.com/JingJiaMidBoot/mas/bid_system.html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3、竞买人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4、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5、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6、采用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或人民币1000元每次的整数倍。 7、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00。 8、本次拍卖过程中,由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拍卖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一)买受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证书等)复印件; ②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⑤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 ⑦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③保证金支付凭证; ④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特别提示: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负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得人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请携带报名时系统中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前往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竞买保证金8万元。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账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28 ②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900047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8日10: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2340522MF1192600R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批复 |
转让方联系人 | 唐海明 |
联系电话 | 18856576250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童晓玲 |
联系电话 | 13865215875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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