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5)40号 | 宗地总面积: | 425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英雄路南侧、迎宾街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7786 | ||||||
防护绿地 | 473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825BA0126 | |||
起始价: | 155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1、地块内建筑物已由新河县经济开发区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138.75万元,经县政府土地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开发区复函意见与土地一并处置,处置价款交至开发区指定账户,具体事宜可详询开发区0319-4986293。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29日至 2025年08月18日到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29日至 2025年08月18日到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8月18日 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8月19日 10时00分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河北未之星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河北未之星拍卖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8032682062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13001658008050506465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