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2025年度洛隆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洛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洛隆县LLXGY2025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LLXGY2025002 | 腊久乡西通坝行政村尼提自然村西南侧,S502北侧 | 4666.57(7亩) | 商业、40年 | ≤0.6 | ≥20 | ≤20 | ≤10 |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其他相关要求: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加油站用地。
2.该宗地不设地下空间,禁止地下开发(管线下埋除外)。
3.建筑退让和间距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规划、交通、消防等部门规定。
4.建筑风格应符合地方特色,建设时需将消防、环保及其配套设施要一并考虑。
5.该地块为未开发状态(生地),竞得人需取得相应资质或部门许可后自行承担开发建设,未取得相应资质或部门许可前禁止开发建设。同时,宗地范围内的综合管线(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与周边市政设施的衔接,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建设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及交通关系。
6.其余未尽事宜均应遵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地勘:该宗地位于腊久乡西通坝行政村尼提自然村西南侧,S502北侧,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费用自理。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洛隆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四、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时间:自2025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23时59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至 2025年8月1日10时30分;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10时30分;
4.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注册账户)查阅,或到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自
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止;到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止;经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
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前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我的投标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4.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5.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六、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m?) | 单价(元/m?)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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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XGY2025002 | 4666.57(7亩) | 467 | 217.93 | 65 | 5万/次 |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洛隆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洛隆县支行
帐号:25492001040007018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 LLXGY202500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六)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所缴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定金。挂牌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自行向洛隆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挂牌活动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契税等由竞得人缴纳。
九、交易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洛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十一、解释权
洛隆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次仁
联系电话:1398990990618108912122
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