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206]xmth[CS]2025001、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6]xmth[CS]2025001
项目名称: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7,900.00元
采购包1(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77,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55,027.55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06029900-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湖里区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配套完整智能化联动系统,对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及办公等用房空间内办公进行智能化配套,其他详见采购内容。 | 3,977,9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3-4-1)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证书显示已过期,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29 至 2025-10-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4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10-14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进行解密及签章。
3、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远程解密的供应商,请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线上二次报价。
4、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二次报价,并通过CA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
联系方式:0592-5580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92-5336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592-533689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