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2026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ZB2025-1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2026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核与修订、法律风险评估、参与重要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法律培训、代理公司诉讼及仲裁案件。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内容:法律顾问服务
(1)就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对咨询事务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依法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参与审查下列情形的行政执法案卷。
1.涉烟案值在 10万元(含)以上的;
2.罚款在1万元(含)以上的;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
(3)参与行业重大合同的商务谈判与起草工作,审核行业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控烟履约工作,并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依法出具书面意见书。
(4)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乙方承诺,无偿代理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诉讼、仲裁案件;
2.乙方承诺,标的额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按标的额3%收取;
(5)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
(6)乙方需在 24 小时内及时响应甲方法律服务范围内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当面提供法律服务、电话、微信、邮箱等。如甲方认为情势所需,要求乙方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时,乙方应响应甲方的诉求。
2.4服务地点:乙方服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除甲方外,还包括齐齐哈尔市烟草专卖局及七区九县局(营销部)。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77万元。
2.9服务要求:配备的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成员均具有 3 年以上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紧急事项需立即响应)(年底或业务量大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要及时)。
2.10工作原则:1.办理法律事务,坚持以预防为主;2.乙方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3.乙方应本着对甲方负责原则,在以服务为导向的基础上提供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3 年以上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具备律师职业证书。
3.3财务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3.9拟参加本项目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07月02日到2025年07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3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招标文件费发票由代理公司开具。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网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199号
联系人:龙女士
电话:0452-6755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11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451-86626306-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