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20261011
项目名称: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链接];(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燃气管网老化更新工程项目路基工程(防洪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存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1)-(11)资质要求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9号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15-6822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
联系方式:15991053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晓婧
电话:15991053309
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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