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403G2505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函》[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站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汤原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消防站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3227.07平方米,共3层,原有消防泵站维修一栋,维修建筑面积:357.5平方米,共2层;维修内容包括:外墙粉刷,内墙粉刷,内门更换,屋面彩钢板、防水维修,消防水池维修等;配套设施包括:地面硬化、供暖、污水、雨水、自来水、监控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总工期:30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2838901.91元,其中设计费127117.84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2711784.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2.4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配备人员且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2.5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 6.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7623832 招标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佳木斯市汤原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4-7626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451-81888888转3072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