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2025年9月商业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2025年9月商业尽调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2025年9月商业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为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核(北京)科创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开展投资相关工作。为配合工作顺利完成,拟开展对项目公司做专项商业尽调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需对尽调对象完成的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市场空间与规模,分析标的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市场容量、增长率及区域分布特征,量化当前市场规模数据,识别关键驱动因素与制约因素。
(2)主要厂商分析,梳理行业内主要企业名单,对比各厂商的市场份额、产品线布局及竞争策略,标注头部企业的核心优势。
(3)未来发展趋势,结合行业报告与专家访谈,预测未来技术演进方向、市场需求变化及潜在市场机会。
(4)监管政策研究,汇总行业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评估政策变动对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
(5)行业地位评估,通过标的企业的营收规模、利润水平、市场份额等财务指标,结合行业排名,明确其在行业中的梯队定位。
(6)竞争对手分析,识别直接竞争对手,对比双方在产品性能、价格策略、销售渠道、客户粘性等方面的优劣势,分析竞争对手的近期战略动向,评估对标的企业的潜在威胁。
(7)上下游依赖情况,上游客户需统计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分析原材料供应的集中度、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及供应商替代可能性。下游客户需梳理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评估客户集中度风险、客户稳定性及议价能力。
(8)商业模式评估,拆解标的企业的商业逻辑,分析其可行性与可持续性,识别商业模式中的潜在风险,提出优化建议。
(9)核心技术评估,盘点标的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清单,标注核心技术的领域、先进性及自主可控性,分析技术研发投入情况、研发团队实力及技术迭代风险。
(10)上下游及竞争对手评价,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收集标的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及竞争对手对其的评价,重点关注产品质量认可度、交货期准确性、商业信誉等方面。整理负面评价内容,分析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的影响。
(11)重大合同调查,审查标的企业近三年签订的重大合同,重点关注合同条款的合规性、履行情况及对未来经营的影响,识别合同中隐藏的风险点,提出法律合规性建议。
(12)标的业务及业绩分析,对公司各业务板块近年来经营情况进行拆解,分别从财务表现、市场地位、运营效率和战略执行等维度,分析其近三年(或近五年)的经营情况、发展趋势及相互协同效应。
(13)核心竞争力评估,从多个维度评估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14)其他重大事项,调查标的企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分析其法律风险及潜在赔偿责任,评估标的企业的品牌价值、市场声誉等无形资产,识别因负面新闻导致的声誉风险 。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
2.3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无 。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9月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应具备一项商业尽调方面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4)信誉要求: 无 。
(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拟派团队应具备高水准的业务能力,近三年未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9月25日20:00—2025年10月9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在开启时间截止前送达纸质版应答文件到指定地点。并同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5日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应答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应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因应答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答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及存档要求(1正1副),纸质版必须同电子版保持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与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核建大厦一层。
为了保证应答文件顺利到达,建议供应商派人到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递交应答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递达,在邮寄应答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明确送达至中核(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台(快递需写明收件人),本公司不接受闪送、同城快递、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注:1)为防止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投标文件外封套请用透明胶带封牢。
2)为防止误投,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快递单上需同时注明单位名称
3)应答文件需要在开标前送达到或邮寄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指定地点。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
联系人:廉伟男
电话:16601237275
电子邮件:lianwn@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cnsc-sh.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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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