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
在2025年8月19日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地点)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新河县津齐尼龙制品厂(个人独资)(竞得人)竞得编号(2025)4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宗地土地面积为3124平方米, 成交价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大写)(¥88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新河县津齐尼龙制品厂(个人独资)(竞得人)应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与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河北三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