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0703-2025-00463
二、项目名称: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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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宏兴路149号 | 3,731,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服务类(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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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按照《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国家规范,对项目运营公司履行协议约定和行使权利情况监管,落实对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的运营监管,保障项目正常运作。 | 运营监管范围:主要包括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燃烧空气与辅助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及灰渣输送处理系统等。 | 根据运营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国家有关规范实施运营监管,对项目运营公司不符合要求的运营工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垃圾接收、检查及计量 2.焚烧炉运行监管 3.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 4.烟气净化系统监管 5.炉渣、飞灰处理系统监管 6.环境监测监管 7.健康与安全管理 8.运行管理监管 | 合同签订生效后36个月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 212-2015)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中关于运营监管、环境监测内容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乐、李伟壮、徐锦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的计算方式,以及按照采购代理合同/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计算得出。 服务费款项划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门里村大道支行 户名:广东侨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8577067532 注:汇款时备注“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完成支付后请将支付凭证发送至邮箱:gdqf668@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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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 3.8408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运营监管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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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00 | 50.00 | 9.96 | 95.96 | 1 | 1 |
江门市惠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00 | 0.00 | 10.00 | 45.00 | 2 | 2 |
江门市环境卫生协会 | 通过 | 通过 | 32.33 | 3.00 | 8.98 | 44.31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联系方式:0750-8222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侨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15号4幢4层3A02室
联系方式:0750-398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50-3985568
广东侨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