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让〔2025〕3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为CYY2025001号至CYY202500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区位
拟出让5宗地均位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道路连接畅通,对外交通方便快捷,开发条件成熟。
二、功能要求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规划条件 编号 | 详细规划指标情况 | 出让年限(年) |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质 | 计容用地面积(㎡) | 计容总建筑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
CYY 2025001号 | 揭市自然资(产业园) 规设〔2025〕第5号 | 24114.85 | 一类工业用地 | 24114.85 | 24114.85 ~96459.4 | 1.0~4.0 | ≥35 | ≤60 | ≤20 | 50 |
CYY 2025002号 | 揭市自然资(产业园) 规设〔2025〕第6号 | 20378.09 | 一类工业用地 | 20378.09 | 20378.09 ~81512.36 | 1.0~4.0 | ≥35 | ≤60 | ≤20 | 50 |
CYY 2025003号 | 揭市自然资(产业园) 规设〔2025〕第7号 | 13446.31 | 一类工业用地 | 13446.31 | 13446.31 ~53785.24 | 1.0~4.0 | ≥35 | ≤60 | ≤20 | 50 |
CYY 2025004号 | 揭市自然资(产业园) 规设〔2025〕第8号 | 20027.32 | 一类工业用地 | 20027.32 | 20027.32 ~80109.28 | 1.0~4.0 | ≥35 | ≤60 | ≤20 | 50 |
CYY 2025005号 | 揭市自然资(产业园) 规设〔2025〕第1号 | 6008.35 | 一类工业用地 | 6008.35 | 6008.35 ~24033.4 | 1.0~4.0 | ≥35 | ≤60 | ≤20 | 50 |
三、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二)CYY2025001号、CYY2025002号、CYY2025003号、CYY2025004号和CYYCYY2025005号宗地进驻产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上述五宗地项目的净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年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年财税贡献不低于10万元/亩,投产后第三年完整会计年度起,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财税贡献不低于18万元/亩。
(三)CYY2025001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5号)规定执行。
CYY2025002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6号)规定执行。
CYY2025003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7号)规定执行。
CYY2025004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8号)规定执行。
CYY2025005号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1号)规定执行。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四)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竞得人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五)竞买人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监管。
1.须和揭阳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
2.须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监管协议书。凭监管协议书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3.未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七)凡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经核实,竞买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八)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成交原则
(一)该宗地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宗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分别如下表:
宗地编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CYY2025001 | 597 | 1194 | 50 |
CYY2025002 | 504 | 1009 | 50 |
CYY2025003 | 333 | 666 | 50 |
CYY2025004 | 495 | 991 | 50 |
CYY2025005 | 149 | 298 | 50 |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9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
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
CYY2025001: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0时;
CYY2025002: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
CYY2025003: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1时;
CYY2025004: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1时30分;
CYY2025005: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
CYY2025001:2025年11月20日10时起。
CYY2025002: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起。
CYY2025003:2025年11月20日11时起。
CYY2025004:2025年11月20日11时30分起。
CYY2025005:2025年11月20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