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92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6033210080006
二、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经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193号慧谷大厦21层2105室
被投诉人: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122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物业管理经费项目”于6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月2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月22日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提出质疑。7月30日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月18日河北优联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9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