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
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服务(2025-2027年度)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农经[2016]125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补助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农经[2016]1251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
(2)工程规模:李家岩水库位于岷江一级支流——西河上游的文井江山区河段,坝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青峰岭社区境内青峰岭大桥上游约1.3km 处。坝址距上游(库尾)文井江镇约10km,距下游怀远镇约7km,距崇州市约29km,距都江堰市约38km,距成都市区约72km。现有崇州怀远镇至鸡冠山景区公路在左岸经过坝址,直达库尾,交通方便。水库枢纽工程由挡水大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和供水建筑物等建筑物组成。
(3)招标范围: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本委托服务范围包括运行管理、增殖放流、鱼类效果监测及科研技术服务等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运行管理期: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第一年度中选人履约考核≥90分,可续签第二年度合同,实际服务起始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若甲方具备自行运行管理条件时,有权不再续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②《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4)财务要求:☑不提供;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5)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须含鱼类增殖放流)或增殖放流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须含鱼类增殖放流)或增殖放流的业绩。
(7)拟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需配备至少4名,其中,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崇州市怀远镇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
邮编:610000 | 邮编: 610000 |
联系人:贺女士 | 联系人:彭先生 |
电话:028-83365800 | 电话:028-8517526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5年08月01日
注:(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