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5年度港池维护疏浚施工项目(标段二)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5年度港池维护疏浚施工项目(标段二)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实施范围为珠海电厂港池泊位、调头区及码头前沿水域,项目期内每年回淤量约90万立方米的港池疏浚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水上安全技术服务,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障工程期间所涉水域过往船舶和施工作业船舶航行安全。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完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中间计量每期进度款额的5%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投标人将当月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招标人审核完毕后;按照审核确认属于投标人当期完成工程量的部分,并按90%进度款比例支付投标人。在无质量争议、服务期结束后3个月内招标人与投标人办理完成结算,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所有费用待招标人收到业主相应支付款项后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招采网注册的服务单位。
3.3 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水上安全服务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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