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练甸片区(纳租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练甸片区(纳租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PC)5472e2cc-f16f-4057-b030-254f6e9f76c5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5472e2cc-f16f-4057-b030-254f6e9f76c5 | ||
| 建设规模: | 4017.77万元5472e2cc-f16f-4057-b030-254f6e9f76c5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2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 |
| 备注: |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5-09-26 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时间:2025-11-14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段继荣 |
| 办公电话: | 1878713457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李婧 |
| 办公电话: | 0871-65816889 | 移动电话: | 17787113851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975001001 |
| 标段名称: | 禄劝练甸片区(纳租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0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2 09:00 |
| 开标地点: | 禄劝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017.7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禄劝练甸片区(纳租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PC)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地震波速测试等,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并承担相关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成果资料满足设计要求; (2)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配合项目报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图纸交底、现场服务、图纸变更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专家咨询、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计统筹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禄劝练甸片区(纳租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本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地点位于禄劝县屏山街道纳租箐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 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且承接施工内容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专职)、材料员、机械员、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3.1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 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② 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盖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4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专职)、材料员、机械员、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录中。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业绩要求:无。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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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2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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