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中核环保-柏乡县午河环境治理项目土建劳务分包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柏乡县午河环境治理项目土建劳务分包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柏乡县午河环境治理项目土建劳务分包采购
1.2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柏乡县午河环境治理项目已经初步完成设计工作,依据设计文件梳理,需对项目土建劳务分包进行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8?9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混凝土护脚施工、防浪墙施工、取水楼梯平台施工等(不包含混凝土以及聚苯乙烯挤塑板材料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拟选聘专业公司完成土建劳务分包施工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东侧(县污水处理厂)至南阳村下游午河干流段(县污水处理厂西侧河道桩号G2+820~G9+470)
2.4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即2024、2023、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寻源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即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应答人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需提供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发送至sunqian@cepc.bj.cn,并于邮件内容编辑“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生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17628378600(手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28日18:00—2025年9月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回执单(以上文件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经采购实施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参与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参与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5.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3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中核环保集采中心于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曹海明
电话:13312131903
电子邮件:/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凯旋大厦A座3层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10-68035868
电子邮件:/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根据制度,达到一定金额的,如成交供应商不是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日内取得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资格。
10.4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如出现一致情况,将按照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纳入相应供应商灰名单。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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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