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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变更公告

濮阳市 其他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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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

二、采购编号:清采公开-2025-15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

2025年12月1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3Cp%3E

四、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表中报价得分

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报优惠率最高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示计算:

报价得分=(最后报价/基准价) × 15× 100%

现变更为: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价,其中,评标价=投标报价 - 报价扣除金额。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5

(2)、原招标文第二章“征集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中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服务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1亿

 

1-5亿

 

5亿元以上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建安工程费

 

1.8‰

 

1.5‰

 

1.2‰

 

0.9‰

 

0.6‰

 

0.48‰

 

2、竣工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费

 

2.4‰

 

1.8‰

 

1.5‰

 

1.2‰

 

0.9‰

 

0.6‰

3、实施阶

段工程造

价控制

 

结算审定额

 

5.7‰

 

3.9‰

 

3‰

 

2.4‰

 

1.68‰

 

1.2‰

造价咨询费计算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

2.竣工结算:

评审费由基本费和审减(增)追加费两部分组成。

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

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造价咨询费=[结算审定额×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

4.调整系数根据工程专业不同和难易程度区别对待。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人防工程调整系数为1.0;单独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5;装饰工程、仿古建筑调整系数为1.1;交通、水利、大型土石方工程及土地整理工程调整系数为0.85。

5.同一套图纸实施多个工程的,按照一个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6.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费包括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若不需要计算清单工程量,造价咨询费按照30%折算。

7.表中均为差额定率累计分档累进计费。

8.造价咨询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9.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

10.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造价。

现变更为: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服务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1亿

 

1-5亿

 

5亿元以上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建安工程费

 

1.8‰

 

1.5‰

 

1.2‰

 

0.9‰

 

0.6‰

 

0.48‰

造价咨询费计算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

2.调整系数根据工程专业不同和难易程度区别对待。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人防工程调整系数为1.0;单独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5;装饰工程、仿古建筑调整系数为1.1;交通、水利、大型土石方工程及土地整理工程调整系数为0.85。

3.同一套图纸实施多个工程的,按照一个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4.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费包括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若不需要计算清单工程量,造价咨询费按照30%折算。

5.表中均为差额定率累计分档累进计费。

6.造价咨询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7.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

8.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造价。

(3)、因招标文件内容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单位自行查看项目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清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一博      电话:15893268606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征集人代理单位: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  17539379008

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0393-7213676

发布人: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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