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锦公地网挂〔2025〕11号
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并由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编号 | 宗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
2025-20号 | 太和区东至新民街、华盛嘉园小区,南至国有建设用地、华盛嘉园小区,西至太和街,北至锦兴路;宗地位于锦州市;中心城区 | 20340.22 | 主要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1.973001公项、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061021公顷)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70年、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地上容积率 1.81-2.31,综合容积率 2.71-3.21;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2%-3% | ≤20% | ≥30% | ≤45 | 8022 | 1605 | 20万元整数倍 |
备注 | 宗地出让的其他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宗地网上竞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自然资源局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的证明材料。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非平台类城投公司)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进行。竞买者通过用户注册,进入竞买人登陆端口交易,也可以办理辽宁CA数字证书下载客户端交易,进入土地交易系统按系统规定的步骤操作,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网上挂牌用户手册》和《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挂牌保证金缴纳指南》等文件,有意向竞买者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查询:http://ggzy.jz.gov.cn/。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缴纳保证金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至2025年8月20日16时止,挂牌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起至2025年8月22日14时止。自由报价期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起至2025年8月22日14时之后转入限时报价期。
六、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报名截止前登陆锦州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挂牌保证金缴纳指南》的要求支付保证金。
七、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人:万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416---211084
都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416-2118629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