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阳光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阳光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TZCCC-2025019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6-18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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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 招标需求 | / | 六、其他要求 在本项目中,若部分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则维保费用将按照该物业小区实际服务时间(维保费单价×12÷365天×该物业小区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实际维保服务天数)进行结算,维修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若全部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则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维保费用将按照实际服务时间(维保费单价×12÷365天×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实际维保服务天数)进行结算,维修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采购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 |
2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九、合同履行期限 | 2、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有调整的,本合同的期限也做对应调整,甲方不涉及乙方的赔偿事项。 | 2、在本项目中,若部分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则维保费用将按照该物业小区实际服务时间(维保费单价×12÷365天×该物业小区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实际维保服务天数)进行结算,维修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若全部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则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维保费用将按照实际服务时间(维保费单价×12÷365天×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实际维保服务天数)进行结算,维修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157693555
传真:/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阳光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005767941
传真:/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8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