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106625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精检测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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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288号 | 52130300755484541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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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秦皇岛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精检测服务 | 按照工作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血液酒精浓度鉴定工作,根据测算2025年度、2026年度预计检测2668次。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精检测服务 | 合格 | 2年,采购金额用完为止。(如合同期内预算金额有剩余,合同期限顺延至合同预算金额120万元支付完毕为止。) | 1200000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攀峰(甲方评委)、董辉(主任)、李清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坛路1号
联系方式:0335-3969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1604室
联系方式:0335-320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玲
电话:0335-3208989
十、附件
SDYD-2025-QZ3037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精检测采购项目(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