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常情况描述 | “灵石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供水工程项目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开标。公示期间于2025年11月27日收到贵公司转来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灵石县分中心出具的《告知函》(落款日期:2025年11月20日),对Ⅰ标段、Ⅲ标段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CPU序列号等)存在相同情形;Ⅱ标段在开标时,因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已按相关规定自动废标。
针对《告知函》反映的问题,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投标文件雷同的认定及处理”之规定,上述情形构成“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立即依法依规终止并处理本项目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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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或核准结果 | 审核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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