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黄许镇孟家店西街502号孟家社区阵地内部分场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旌阳区黄许镇孟家店西街502号孟家社区阵地内部分场地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旌阳区黄许镇孟家社区孟家店西街502号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孟家社区阵地内,属社区空地,地面为硬化水泥地面,拟出租使用面积20平方米。本次资产出租用途为充电桩建设及相关运营活动。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5000元/年
6.流转期限:5年
7.使用要求:
①充电桩安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电力、消防、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建设,自行办理项目所需全部审批手续,承担相应安全主体责任。
②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分租场地,不得擅自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③租赁期间场地使用应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做好环境卫生、噪音管控、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④租赁期间承租人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如发生触电、火灾、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
⑤征收服从义务:流转期间,因公共利益需要,标的资产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交易双方均应服从,合同自征收决定生效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⑥合同终止与费用结算: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交易合同自动终止。流转价款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出租人应在征收补偿款到位后_5_日内将剩余期限的流转价款退还承租人。
8.到期处置
①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出租人,确保场地无损坏、无污染。
②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承租人须在约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因拆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逾期未处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堆放物资)视为抛弃物,出租人有权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④场地以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及周边环境。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挂牌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3.报名资料:
(1)《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承租人交易合同等。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金额:5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2000元。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网络竞价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年/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意向承租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承租人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承租人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承租人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后续价款按《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4.标的交付:现状交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3458983669。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 租 人: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方式:13458983669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孟家店西街502号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18981002876
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