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医院耳鼻内窥镜一批、周围神经检测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南京市中医院耳鼻内窥镜一批、周围神经检测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46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耳鼻内窥镜一批、周围神经检测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完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耳鼻内窥镜一批周围神经检测仪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耳鼻内窥镜一批:1.参加本次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4.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周围神经检测仪:1.参加本次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4.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参加本次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4.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04 09:00到2025-06-11 17:00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分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6 09: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06-16 09:30
七、其他1.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3.耳鼻内窥镜一批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12.46万元周围神经检测仪 数量:1台 预算金额:18万元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数量:1台 预算金额:12万元4.本项目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只允许中一个分包。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