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4安置地块西北侧配套道路等地块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05-04-01-2714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4安置地块西北侧配套道路等地块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4安置地块西北侧配套道路等地块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主要涉及新港商业城、烟草宿舍、广东畅流投资有限公司、市纺织中等专业学校、艺苑南路等地块及路段的通信管线迁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 | ||
| 招标内容 | 现拟招标本项目通信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方案修改完善、配合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主要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30天 施工工期:具备施工提条件起90天内完工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690.97774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6%89%AB%E6%8F%8F%E4%BB%B6%E3%80%82%3Cp%3E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总负责方委派)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部分地区社保证明显示隔月缴费状态,则提供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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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万元的通信管线迁改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 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若有)、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若有)、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若有)、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施工部分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施工部分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
| 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注: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19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08 09:3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08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1-08 09:30:00 | 开标地点 | 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二、三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莉萍 | 联系电话 | 020-3408656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麦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4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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