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上通勤交通艇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水上通勤交通艇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无
(四)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采购项目概况: 我司位于湘江入洞庭湖咽喉(湘资沅澧四水交汇点),内河航道等级为 Ⅱ 级航道,航区为内河 C 级航区,可常年通航 5000 吨级货船,丰水期可通行万吨级船舶,2025 年全年实际吞吐量为1252 万吨,实现了当年投产、当年达产,主要业务为砂石水水过驳,目前我司砂石水水过驳业务已常态化稳定运行,锚地作业各项管控要求持续落地。该交通艇承担作业船舶登船核查、现场日常巡检等核心职能,是保障过驳作业合规运营、筑牢安全管理防线的必备生产保障装备。为保障业务顺利推进,为此,拟为2026-2027年度租赁一艘交通艇,确保过驳作业符合规范要求和安全标准。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本项目内的接送任务包括每天不限次数,运送我公司理货员往返锚地进行登船核查与日常巡检工作。需投入的交通艇为内河机动船舶,采用主机动力推进,不接受无动力非机动船舶。船舶动力、操纵性能适配虞公港水域(港区及锚地 5km 范围)通航环境,可响应采购人随时下达的接送任务,具备良好的机动、靠离泊能力,满足锚地登轮接送、巡检通勤作业;同时交通艇须设置专用乘客休息室(供我方理货人员使用,船员席位不计入),休息室可容纳不少于 8 人,配置一体式硬质防雨遮阳顶棚,顶棚完整覆盖乘客乘坐区域,非简易篷布;休息室内设固定乘人座椅,配套安全围护、通风采光设施,船舶满足内河航区检验要求,配套齐全救生、航行设备,由供应商负责船舶日常维修保养、承担所有运营成本(人员工资、燃油、物料等)、办理全额保险及运营许可、确保符合安全与环保规范。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地点: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无
6.人员要求:供应商拟委任船长应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驾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及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委任水手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船员适任证书。供应商应当承诺如确定为供应商后将为履约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保额至少五十万元的商业保险(例如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择一购买),提供承诺函。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一条交通船,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2)提供有效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及配套防污染系列检验证书复印件并盖章,复印件必须带乘客定额附页,显示航区必须覆盖虞公港港区 + 锚地水域;
(3)供应商应承诺签订合同前为其船舶购买相应保险,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一)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 年10月30日至 2026年11月1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前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503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人将同步自主核查各供应商信用信誉情况。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采购最高限价
1.本次询比编制了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人民币肆拾肆万柒仟柒佰零陆元肆角贰分(小写:¥447706.42)。供应商的响应不含税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最高限价包含船舶最低配员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船舶燃油费,船舶保险,船舶维修保养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报价中明确适用税率及含税价。本项目评审时,采购人将按不含税价进行评审。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或含税总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六、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于2026年 11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5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审办法
8.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8.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链接])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电话:0730-2510100。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虞公港办公楼
邮政编码: 414600
联 系 人: 谢兰林
电 话: 18473484026
电子邮箱: 3122557665@[链接]
作者:谢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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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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