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分公司水蜜桃项目珍珠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张家港市分公司水蜜桃项目珍珠棉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分公司水蜜桃项目珍珠棉采购项目
1、 招标编号:JSszCG-2025-0403
2、 项目概述:根据苏州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张家港市分公司水蜜桃项目珍珠棉。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分公司水蜜桃项目珍珠棉,共计67000套,其中八只装内衬预估采购数量34000套,六只装内衬预估采购数量33000套。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按实结算,合同期限为1年或15.74万元预算用完为止,先到为准。项目预算15.74万元,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套)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套)
八只装内衬 34000 2.3
六只装内衬 33000 2.4
4、 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实施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建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EF%BC%88%E6%8F%90%E4%BE%9B%E6%89%BF%E8%AF%BA%E4%B9%A6%EF%BC%8C%E6%A0%BC%E5%BC%8F%E8%A7%81%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6%89%BF%E8%AF%BA%E4%B9%A6%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B0%86%E8%BF%9B%E8%A1%8C%E6%A0%B8%E5%AE%9E%EF%BC%8C%E4%BB%A5%E9%87%87%E8%B4%AD%E4%BA%B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6%A0%B8%E5%AE%9E%E4%BF%A1%E6%81%AF%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p%3E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采购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第十九条提到的以下任一情形:(1)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国家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的;(2)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3)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4)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5)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的;(6)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7)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8)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9)具有其他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30日 - 2025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jzbcg8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6.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