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质疑1:
质疑标题:“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疑问
质疑内容:
1、P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 项,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P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 项,(1)提供报价明细(价格清单),报价明细中明确设计费和工程费用即可,且不得超过该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两部分内容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报价明细中是否只填写设计费和工程费用即可?
2、请问业主单位是否提供有临时用电变压器供电?
3、请问业主单位临建(办公区和生活区)地点是否有要求?
4、P171:投标文件格式的 “目录” 中的第七项为 “七、承包人实施方案”,P180:投投标文件格式中为 “七、承包人实施计划”。
请问以哪个为准?
5、请问初设图纸中的总平图布置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是否可以采用地图截图方式明确场地所占用场地范围?
6、P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2 项近年财务状况要求为无;
P39: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请明确以哪个为准,是否只上传P185页招标文件格式即可。
7、P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14 第(6)条五、价格清单”处分别写明设计费报价金额、工程费用报价金额即可;且均不得超过该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P178:五、价格清单处,是否只填写设计费报价金额、工程费用报价金额即可,格式自拟?
8、P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14 第(7)条招标文件第七章投 标文件格式 “六、承包人建议书”及 “七、承包人实施计划”所列目录为招标文件模板固定格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按照该目录提交承包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投标人可结合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 要求编制提交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格式自拟。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 P179-180: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处是否可以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目录进行编制,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和内容即可?
答:以上质疑内容招标文件均有相应要求或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质疑2:
质疑标题:关于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的质疑
质疑内容:
1.P165 发包人要求具体内容尚未明确,能否提供更详细的《发包人要求》文件,以便我们更好地理解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
2.请问对于建筑的结构形式、材料选用是否有特殊要求?例如,是否要求使用特定的建筑材料或施工工艺?
3.P149⑦当发包人应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未支付时,承包人自愿无条件接受发包人采用以房抵债的方式抵扣工程欠款。
⑧“招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关联子公司独立开发的商品房”为以房抵债项目落实地,以房抵债比例不超过应付未付工程款的 3%。
该项资金是否有上限金额?
4.P20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3)工程费用:投标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及其配套费用定 额规定进行报价,报价须为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 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
请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 行报价,后期若中标按照该规范进行组价还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执行。
5.P133 专用合同条款“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发包人拥有知识产权,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请问本项目是否采用BIM 技术?
6.初步设计总说明书中,存在如热水器等设备,概算中未包括,投标人工作内容中是否涵盖此类设备及安装费用?初步设计总说明书中标明各房间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空调,概算中仅 1 号楼、6 号楼包括,其余是否包括?其余设备同理。
答:以上质疑内容均在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中有相应要求或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任何修改。
招标人:内江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