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725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725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公告
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项目东至滨江大道,西至林洋路。
2.1.2建设规模:启东市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工程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项目西起现状林洋路交叉口东侧,起点桩号为K0+039,东至规划滨江大道交叉口西侧,终点桩号为K0+613.407,路线全长约574.407m,道路红线宽度为3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40km/h。本项目估算投资约19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绿化养护等级为二级养护,养护期为二年。
2.2招标范围:黄浦江路(林洋路-滨江大道)施工图所示的道路、排水、给水、安全设施(不含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部分)、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工程等。其中安全设施中的交通信号灯部分及监控工程仅计算基础、预埋管及手孔井(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2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5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3-83110693。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 123 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6)江苏天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宏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希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万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雅威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广益达劳务有限公司、南通全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润集团建筑安装有
限公司、泰州市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诉讼纠纷不得参与江苏锦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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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坤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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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启东市林洋路 5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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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启东市华石南路生命健康科技城18号楼 108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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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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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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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6996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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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05707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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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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