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2)〔2025〕13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WG2025-25 | 宗地 总面积 | 10668.8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竖八路与南翔路交界西北侧地块二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25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0668.8平方米 | ||||
投资 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60万元 |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 4409225BA0106丨4408025BA0160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15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8日10时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位置:龙湖现代产业园竖八路与南翔路交界西北侧。 3.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l兼容M2)。 4.用地面积:10668.8平方米(16.003亩)。 5.容积率:≥2.2,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3471.36平方米。 6.建筑密度:≥30%。 7.绿地率:≤20%。 8.建筑高度:≤25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9.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10.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11.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2.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3.项目应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座,可与其他配套设施合建。 14.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需符合《汕头市新东区4号、5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7编制单位)》相关规定,并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15.投建产业门类:按《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培育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鼓励类的特色优势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大健康工业项目,以及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工业项目。按照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规定,龙湖区禁止新建“纺织服装、服饰业”中的印染类和印花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须符合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须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16.投建项目应为:属于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的工业项目。 17.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8.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5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