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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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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4-2025-00260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6,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6,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反制基站4(台)详见采购文件2,656,8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购置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1号投标室(209)(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1号投标室(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

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1号

联系方式:0769-8772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1室

联系方式:0769-21661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强

电话:0769-21661522

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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