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部分教学楼消防整改项目--赛罕校区消防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000202507240200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师范大学部分教学楼消防整改项目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内管字〔2025〕179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部分教学楼消防整改项目--赛罕校区消防;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5]17971号;
2.2 项目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2.3 建设规模:内蒙古师范大学拟对赛罕校区室内外消防进行维修整改;
2.4计划投资额:907.6878万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01日-2025年10月10日,共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内蒙古师范大学部分教学楼消防整改项目--赛罕校区消防;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为住建部、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要求:
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 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5)信誉要求:
①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
③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③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④ 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⑤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市〔2024〕70号)文件,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7)其他要求
①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 本项目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报名,但只能中标一个施工标段,中标原则为自动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施工标段,若在其他标段排名第一,则视为放弃其它标段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但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主体库相关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电子投标,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3)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与哈达路交口处万豪美墅城
联系电话:0471-668176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0471-4392543
招标代理机构: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市场东侧瑞博项管二楼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电话:0471-3339146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