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盐发改批[202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盐山畅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盐山畅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总投资 56377.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9906.112950万元。
(2)建设规模:盐山县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占地面积113228.59平方米,建筑面积74480.89平方米。本次招标包含单体建筑(1#-9#、11#、12#)土建、安装、设备全部内容,其中1#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7638.28平方米、2#综合型物流建筑建筑面积为18326.31平方米、3#冷鲜加工区建筑面积为5772.09平方米、4#冷鲜加工区建筑面积为5772.09平方米、5#冷库建筑面积为11174.65平方米、6#冷库建筑面积为11174.65平方米、7#冷库建筑面积为8576.03平方米、8#物料库建筑面积为2250.00平方米、9#污水处理区建筑面积为278.34平方米、11#门卫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12#门卫(含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48平方米。
(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6063.768165 万元。
(4)计划工期: 58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3人;(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40%及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大型企业,须根据自身的企业类型按上述要求预留份额比例进行分包;(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1 09:00至2025-11-1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6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赵德盛 ,联系电话:0317-5521866 、1373170524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09232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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